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⑰打造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谢艳乐 李书奎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紧盯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精神在农业领域的贯彻落实和有效强化。锚定农业强国建设目标,打造农业科技战略力量,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义所在,也是坚持以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业科技发展的高度重视。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使得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近年来,我国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取得显著改善,农业科技水平整体步入世界前列,科技支撑农业发展的广度与深度逐步强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农作物种源自给率突破95%,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
尽管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面临着部分核心技术水平较低、科技力量发展较为滞后、种源“卡脖子”等短板问题。农业科技基础研究薄弱、原创的科技创新能力未实现根本性扭转,并且与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科技弱项依然突出,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仍面临着些许困境及重大挑战。
为此,对标世界科技强国与农业强国,打造我国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农业强国建设目标,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聚焦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占领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要把立足点放在自主创新上,围绕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与核心短板领域进行系统谋划和合理布局,以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农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并逐步降低对农业关键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对外依存程度。
加强对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发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崇尚自主创新的文化环境,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创建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土壤与制度。合理配置农业科研经费使用比例,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加强对农业科技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比重和产出效率,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二是支持企业组建发展联合体,创新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谋划农业科技顶层设计,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以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新科技体制和科研管理方式,促进创新资源互融互促。
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农业科技研发成果按照市场机制向企业集聚;针对高校和科研机构,逐步将以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考核体系向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转变,提升科研成果、专利转化应用在考核中的权重;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侧重源头创新,以基础研究为主,将科研成果的应用与开发让渡给企业,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推动研发和产业资源进一步整合,形成合力以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三是加快农业关键技术发展,强化创新平台对育种产业化的支撑作用。强化现代科学技术与育种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合成生物学技术等与传统育种方式有机融合。
强化创新平台支撑作用,鼓励科企深度合作建设国家级的研发平台,如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创新中心等,优化配置资源以支持企业开展育种攻关,建立健全“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创新体系;加强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以共建共享国家重大基础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绩效考核的常态化管理,将开放共享列入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并对考核优秀的创新平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地区科技计划项目,以加速育种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发展。